2014-11-26 08:23:00|来源:新华网|字号:
欧洲理事会25日宣布,欧盟将继续暂停部分对伊朗制裁措施,暂停期限将进一步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
根据欧洲理事会当天发表的新闻公报,这一决定是根据伊朗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与伊朗近日决定将“共同行动计划”内容有效期延至2014年6月底而作出的。
欧盟表示,尽管制裁仍有一部分有效,但暂停的制裁措施将允许向伊朗原油出口相关业务提供保险和运输服务,允许进口、购置和运输伊朗石化产品,允许同伊朗政府和公共部门进行黄金等贵金属交易。同时,对欧盟进出伊朗金融转账提高审核门槛的规定依然有效。
2014年1月,欧盟决定暂停对伊朗实施的部分制裁,期限为6个月。2014年7月,欧盟决定将暂停期限延至2014年11月24日。根据欧盟对外行动署资料,欧盟对伊朗的制裁措施并不针对伊朗民众,只是针对支持伊朗核计划、为伊朗政府资助核计划提供财力支持的人员或机构。
按照2013年11月伊朗与伊核问题六国达成的“共同行动计划”,2014年7月20日前伊朗应暂停部分敏感的核活动,西方则相应减轻对伊经济制裁,力图达成一项全面解决伊核问题的协议。由于六国与伊朗未能在7月20日前达成全面协议,各方将期限延长至11月24日。在11月24日落幕的最新一轮谈判中,各方仍未就全面协议达成一致,但决定将伊朗核问题谈判期限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
(原标题:欧盟决定继续暂停部分对伊朗制裁)
欧洲理事会 欧盟 伊朗制裁措施 暂停期限 伊朗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