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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欧洲标准:资讯及通讯科技界无障碍规定

2015-04-22 15:08:53|来源:海外网|字号:

据厦门WTO工作站消息,最近,欧洲三个标准化组织,即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及欧洲电讯标准协会(ETSI)公布一项新欧洲标准,涉及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规定。

该项新标准为EN 301 549,有助协调欧洲政府部门的采购方式。它订明政府部门采购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和服务,应符合哪些功能上的无障碍要求。除了政府部门,新标准同样适用于私人企业的采购活动。新标准附带3份技术报告,列出适用于多种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要求,包括电脑、智能电话、售票机、自动柜员机、网站及电邮等。新规定旨在确保残障人士可以直接地或是借助辅助技术(例如文字转语音技术),使用到资讯及通讯产品和服务。

EN 301 549标准属自愿性质,应与关于政府采购的欧盟规例一并解读。约1年前,在2014年2月,欧盟采纳了3项新的采购指令。2016年4月18日起,欧盟28个成员国必须实施第2014/24/EU号指令。该指令加强了无障碍规定在政府招标中的重要性。

根据第2014/24/EU号指令,成员国当局招标时,必须考虑到残障人士的无障碍需要,列出技术规格。技术规格应以表现或功能要求来制订,或是引用标准。换言之,招标当局可以引用一些标准,例如EN 301 549,具体说明无障碍要求。

虽然欧盟并无强制规定须采用欧洲无障碍标准,但是假如政府部门决定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必须符合EN 301 549 标准,便可能要求投标者按照该标准来进行各种各样的合格评估。三份技术报告中,其中一份是TR 101 552,提供各项合格声明的范本,包括声明符合EN 301 549的范本,并澄清该等声明应包含甚么资料。

欧洲委员会现正准备一份关于《欧洲无障碍法》(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的建议书,目的是为欧盟订立协调一致的规定,确保在欧盟销售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某些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均符合若干无障碍规定。未来的《欧洲无障碍法》会否以 EN 301 549作为合格准则,尚未明确。


(责编:谢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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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界,欧洲,通讯,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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