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9 07:43:00|来源:海外网|字号:
图为荷兰清算所。
据中金网报道,洲际交易所(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ICE)近日宣布,按照欧洲市场基础设施条例荷兰银行已批准荷兰清算所成为中央结算对手方。中央主管机构在12月12日为荷兰清算所作出该授权。
荷兰清算所的CEO Joost Beckers表示,荷兰结算所获得EMIR授权证明,意味着我们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风险管理,运营及技术,以达到(符合)EMIR标准。这是荷兰结算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并将进一步巩固我们在欧洲市场的增长潜力。
荷兰清算所(Holland Clearing House B.V. HCH) 作为衍生品共同交收对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CCP)。专注于提供对透明及可预测相关服务,拥有极强的风险管理系统。洲际交易所拥有HCH大部分股权 HCH由荷兰管理局金融市场(Netherlands Authority for the Financial Markets AFM)和荷兰银行(De Nederlandsche Bank /Dutch Central BankDNB)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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