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海外网>>荷兰>>一屏>>一屏列表>> 正文

欧洲法庭裁定肥胖“可视为残障” 受法律保护

2014-12-19 10:06:25|来源:中国新闻网|字号:

欧洲法庭裁定肥胖“可视为残障”受法律保护

  欧洲法庭裁定肥胖“可视为残障”,受法律保护。

  据外媒19日报道,欧洲法院裁定,在某些情况下肥胖可视为残障。这意味欧盟禁止就业歧视的法令可以保护这些人。

  法庭裁决的起因是由于丹麦的一起案例。在这起案例中,丹麦一位男性保姆控告说他由于体重问题遭到地方政府解雇。

  欧洲法院的裁决称,如果一个人的肥胖阻碍“充分和有效地”参与工作就可被视为是一种残障。

  法官称,肥胖本身并不是一种残障,但如果一个人的肥胖对他造成了长期的损害,他就可以受到有关残障法的保护。欧洲法院的这一裁决在所有欧盟成员国有法律约束力。

  此前,丹麦男子柯尔托福特的体重为160公斤。他曾受雇于丹麦一个地方政府照顾儿童。在工作15年后,地方政府把他解雇。

  柯尔托福特把地方政府告上法庭,说受到歧视。而丹麦地方当局说解雇柯尔托福特完全是因为儿童数量减少,他的服务不再需要。

  但柯尔托福特说,他遭到解雇是由于他超重。谈到照顾儿童的工作,柯尔托福特说他完全可以胜任。“我完全可以坐在地上同孩子们一起玩”。

  丹麦法庭要求欧洲法庭澄清肥胖是否为残障,“如果一个人可以胜任工作,只是由于肥胖就解雇他是没有道理的。”

  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欧盟法庭的这一裁决对欧洲的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这意味着,一个体重超重的员工如果他的体重妨碍了他的工作表现,他很可能受到残障法的保护。

  这也意味着,雇主必须向这些员工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比如给他们提供更大的座椅和专门的停车位等。

(责编:许雪)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裁定 欧洲法院 法律保护 可视为残障 体重超重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文史地方华商

新闻热图>

最新热点>

【专题】中国留学生爱“抱团”好不好?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图片精选>

视频>

论坛热点>

新闻推荐>

孙俪赵薇林青霞 一炮而红的备胎女星(组图)

韩青龙电影节开幕 女星全透视纱裙震撼红毯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新加坡|云南|吉林|红色|南粤|中原|书画|丝路|鲁东|创新|创投|成渝|赣鄱|钱江|食品|IP电视|华商|纸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