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建议难民特赦获居人士应简化入籍程序

2017-07-12 09:05:58来源:海外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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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7月12日电荷兰公共媒体NOS今天报道,鉴于通过难民特赦而获得居留的人士入籍出现不少问题,要求较为严格,荷兰国家申请诉专员(Nationale ombudsman)和儿童申诉专员(Kinderombudsman)建议,应该简化这类人士的申请手续。

这些人士申请入籍,往往要求他们提供原居住国家的合法出生文件和有效的护照,可是,这些人士却没有,因此入籍申请被拒。国家申诉专员和儿童申诉专员建议能够网开一面,让这类人士获得帮助。

国家申诉专员Reinier van Zutphen说,目前,在荷兰有数千名拿不到荷兰护照的荷兰人,这对他们将来的发展不利,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是二等公民。这些人士当中,相当一部分是年轻人和儿童,他们很多在荷兰出生成长,说的用的是荷语,在这里学习和工作。他们或他们的父母获得特赦已经有十年以上了,希望能够让他们入籍,成为荷兰公民,在荷兰社会中能够像一个真正的公民那样享有权利和义务。

这类人士中,有很多学校念书的学生,因为没有荷兰护照而不能到外国旅行、学习深造和求职工作等,甚至也不能在荷兰从事某一项职业,例如警察。由于这些孩子不能单独提出入籍申请,必须依赖他们的父母,而他们的父母往往就是当年被特赦的难民,没有荷兰护照的人士。

儿童申诉专员Margrite Kalverboer说:“这些儿童和年轻人,非常愿意成为荷兰社会的一部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因为没有荷兰国籍受到各种限制而未能如愿,这不利于他们的发展和融入社会;与此同时,他们又必须在这里长期居留下去。

归化入籍申请是向市政府提出的,由国家移民局IND作出决定。移民局有规定,在一些特殊的个案中、即有理由显示不能出示所需文件的情况下可以加快处理。但是,很多市政府往往因为要判断是否特殊情况花费很多的代价,包括人力物力,因而并没有很好地评价。

两位申诉专员说,市政府和移民局之间,应该改善资料的交换和合作,在申请人缺乏必要的文件的情况下,要直接接触,面对面讨论。

2007年的荷兰难民特赦,有大约27000人获得了难民居留,5年之后可以申请入籍,可是,因为缺乏移民局要求的文件,一部分人未能达到目的。

虽然NOS的新闻没有具体指出难民群体,不过,日前(6月12日)据NRC商报等媒体报道,在海牙中央火车站对开的空地,有大约150名中国人集会示威,他们的孩子就是如此的处境,要求获得荷兰护照(见荷兰一网6月13日的新闻)。

Ombudsman或者Ombudsvrouw是什么职务,什么角色?这个职务源于古老的瑞典,可以说是一个独立的为民请命、要求司法公正的角色。在荷兰,是由一些媒体工作者介绍过来的。到1982年,荷兰设立了Nationaleombudsman,可以译作国家申诉专员,由第二议院任命,任期6年,同年并设立国家申诉专员研究院。国家申诉专员专门处理投诉中央行政机构被认为的司法不公现象,特别是那些法庭不再受理的个案,每年发表年度报告。1999年这一职务列入荷兰宪法中,并制定了国家申诉专员法Wet Nationale ombudsman。

Reinier van Zutphen自2015年4月1日开始担任这个职务。

关于儿童申诉专员的设立是2010年的事,儿童申诉专员也是由第二议院任命的,Margrite Kalverboer自2016年4月20日开始担任儿童申诉专员。

但是,国家申诉专员和儿童申诉专员都不是法官,其结论可以公布和报道,以引起社会和政界的关注,但是,政府机构没有义务一定要执行。(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一网荷兰)

责编:许雪、李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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