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首相明确表示:不允许双重国籍
海外网7月17日电 荷兰看守内阁首相吕特的发言人,在回应部分在英国工作的荷兰专家,希望取得英国护照同时也保留荷兰护照的问题时候,明确表示,首相认为,不允许双重国籍(dubbele nationaliteit),这是政府基本的出发点。
“假如和另一个国家的联系比荷兰的密切,那么,自然失去了荷兰国籍。”发言人说。
吕特说,在英国脱欧之后,在那里居住的荷兰人,自然可以申请英国护照,但是,实行两个国籍的做法,不是荷兰的本意。荷兰政府认为,维持只允许持有一个国籍的条例,不会宽松。
据说,这项呼吁荷兰放宽国籍管理条例的请愿书,有22000人签名。
不过,尽管在荷兰归化入籍的时候,自动放弃原有国籍,但是,在荷兰,也存在持有双重护照的特殊情况。根据荷兰政府网站的资讯,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一些国家允许在这个国家出生的婴儿自动享有该国国籍,一些国家规定子女必须跟随双方父母的国籍,这样的孩子生下来就有双重国籍。这些孩子日后自然可以作出选择,但是,在希腊、伊朗、摩洛哥和土耳其等世界上20个国家,不允许放弃国籍,因此,荷兰政府和某些国家签署协议,允许其国民保留原有国籍。
甚至,荷兰王后马克西玛,也拥有双重国籍:荷兰籍和阿根廷籍。
不过,自2014年1月6日开始,第二国籍不再在荷兰居民登记中列入。因此,荷兰双重国籍国民的数字,计算到2014年为止,当时荷兰全国有130万国民持有双重国籍,摩洛哥和土耳其人是最大的群体,各有31万。
在荷兰,对土耳其人来说,双重国籍带来的是服兵役问题,必须付款才可能免除回土耳其服役。(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一网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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