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2004年到2008年期间分娩个体户可获补贴

2017-07-28 09:38:23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7月28日电 荷兰司法仲裁顾问委员会De Centrale Raad van Beroep今天作出一项裁决,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分娩的大约17000名个体户,有权获得补助津贴。这宗官司已经打了多年,今天终于有了结果。

从2004年8月1日至2008年6月,对于女性个体户怀孕是缺乏条例的,因此,她们即使怀孕诞下婴儿,也无法获得补偿。荷兰FNV工会在2005年的时候,就尝试借助基金Clara Wichmann的力量打官司,希望政府能够制定补偿条例,由雇员保险机构UWV支付。但是,官司最终送到最高行政法庭,工会方面输了,最高行政法庭认为,UWV没有向怀孕个体户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基金ClaraWichmann于是求助联合国属下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CEDAW,该组织是负责监察世界各国遵守联合国妇女权益协议情况的。该组织在2014年作出裁决,认为荷兰政府的做法违反有关协议,必须制定条例,关注有关的职业女性。

但是,荷兰政府仍然迟迟不采取行动,于是,工会和基金告上Centrale Raad van Beroep,司法仲裁顾问委员会今天裁决说,UWV必须在16个星期之内,制定有关个体户女性的妊娠补偿的条例,让这些女性可以向UWV提出申请。(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一网荷兰)

责编:许雪、李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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